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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德斯鳩的十大名言

時間:2023-12-02 11:08閱讀數(shù):2141

孟德斯鳩的學術(shù)造詣非常深,撰寫《古老和現(xiàn)代地球的物理史草案》、《論自然史的考察》、《論相對運動》等,1721年,孟德斯鳩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了《波斯人信札》一書,也提出了不少的名言。

孟德斯鳩的十大名言

1、一切有權(quán)利的人都會濫用權(quán)力,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(jīng)驗。

2、能將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記憶中,生命仿佛就加長了一些。

3、有多少美德和缺點是微不足道的。

4、一個有才智的人,一般地說是很難與人相處的,他選擇的人是很少的。

5、品德應該高尚些;處世,應該坦率些,舉止,應該禮貌些。

6、有益于身而有害于家的事情,我不干;有益于家而有害于國的事情,我不干。

7、衡量一個人的真正品格,是看他在知道沒有人會發(fā)覺的時候做什么。

8、禮貌使有禮貌的人喜悅,也使那些受人以禮貌相待的人們喜悅。

9、美必須干干凈凈,清清白白,在形象上如此,在內(nèi)心中更是如此。

10、變壞的絕不是新生的一代,只有在年長的人已經(jīng)腐化之后,他們才會敗壞下去。

孟德斯鳩是教育家嗎

法國啟蒙的思想家。

孟德斯鳩在他的重要著作《論法的精神》中,提出了“三權(quán)分立”的學說,成為資產(chǎn)階級國家學說和法學理論的奠基者。除此之外,他的代表作還有《波斯人信札》《羅馬盛衰原因論》等。配圖為法國1992年版200法郎,封面為孟德斯鳩。

1731年回國后專門從事著述,并于1734年發(fā)表《羅馬盛衰原因論》,利用古羅馬的歷史資料來闡明自己的政治主張。1748年,他最重要的著作《論法的精神》發(fā)表。1755年,孟德斯鳩在旅途中染病去世。

孟德斯鳩的評價

他提出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這已成為現(xiàn)代法律的基本前提。法律是由國家的強制力來強制施行的。這就意味著,凡是違反法律的行為,必然要受到相應的懲罰。

現(xiàn)實社會中,普通人很難擁有對抗法律的力量,故此,法律的施行也會比較順利。但如果法律是不平等的,必然會賦予某些人或階層以超出法律的權(quán)利。

那么,特權(quán)所有人或特權(quán)階層就將在違反法律時,擁有了對抗法律的力量。最終造成社會的不平等,法律也就名存實亡了。